措施Р第1节基坑安全规定Р 基坑位于场区内,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制定了如下规定: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人员穿防滑鞋。Р (2)临边作业时严禁抛物,传递物件禁止抛掷,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严禁临边堆放设施材料;高处作业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Р (3)工程现场区域应设围栏和警示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通行和逗留。Р (4)雨后后必须检查土壁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Р (5)施工区域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Р (6)定期对配电线路、配电箱、电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持续作业。Р(7)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事故发生。Р第2节机械使用安全规定Р 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巡视员,对现场的用电和机械经常检查,并做到以下几点:Р (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Р (2)挖土中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处理。Р (3)挖掘机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Р (4)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若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何种情况,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Р (5)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如基础承载力不够,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防止塌方翻车。Р (6)配合挖掘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Р第3节施工临时用电Р项目部安全员定期巡视电路及配电系统,确保安全用电。Р(1)现场悬挂安全标志牌,危险地带及夜间施工设警示灯警示牌,交叉作业实行监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项目部负责进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Р(2)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JGJ 46-2005》规定。做到“三相五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