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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石材粘贴工程施工合同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103KB

文档介绍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Р8.3.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标准如下:Р付款:材料进场经现场经理确认后支付50%货款;外墙石材粘贴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工程款。Р8.3.2 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甲方对乙方发生管理处罚,所罚款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一节点工程款前,向甲方财务部交纳该阶段工程罚款。若未及时交纳,甲方有权在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Р第九条违约、索赔和争议Р9.1违约Р9.1.1 质量条款违约:Р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此期间超过15天,而工程质量仍然不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所用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若乙方不能及时正确处理此问题,甲方有权请乙方无条件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并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剩余工程,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Р9.1.2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Р9.1.3如乙方将本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甲方将拒付乙方工程款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Р第十条合同的争议、生效、终止、份数:Р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采取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款支付结束后即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以下无正文)Р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Р Р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Р年月日年月日Р第 PAGE 6 页共 NUMPAGES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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