匀沉降等问题。Р2. 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结构类型、建成时间、层数等),有无擅自加层、拆改、加大房屋荷载、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是否发生改变等问题。是否存在危房出租、经营(包括经营农家乐、民宿等)情况,防雷装置、电梯设施设备是否损坏或者擅自拆改,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Р3. 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用电、用火、用气是否消防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或擅自拆除、停用等问题。Р4. 是否存在其他房屋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存放危险性、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是否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D级危房是否住人等其他安全隐患。Р四、工作要求Р1. 加强具体工作管理Р各工作片、社区、村居应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以确保危旧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巡查发现隐患的,要及时督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提请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同时做好危房解危告知工作。Р2. 突出重点巡查对象Р各工作片、社区、村居要将鉴定为C级、D级的危旧房屋及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均列入日常巡查范围,并应以住人的D级危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为主要巡查对象。巡查中发现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的,巡查小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街道在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同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建设、国土、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应主管部门。Р3. 建立日常巡查台账Р各工作片、社区、村居建立专门的台账制度。具体巡查人员对每一次日常安全巡查应做好详细的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以便做好后续的解危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巡查人员应立即报告巡查小组相关负责人,并提出具体措施建议,确保不发生房屋倒塌及人员伤亡事故。Р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