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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专业论文文献 -论西方史上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演变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角度看“法律预测说”,忽略了对法律持“内心观点”的人的存在。反观庞德等人的思想,法律在他们的眼中,俨然只是一种单纯的社会控制工具,只要社会效果达到,道德、正义等真谛均可被忽略,笔者认为这种完全的工具理性主义是我们不应该提倡的,法律在他们的解释中已经失去了最初的精神意义。Р 四、结语Р 庞德对于其《法律与道德》第一版的前言中提及到:“19世纪法学著作的三大主题是:法律的性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史的解释……关于法律之性质以及法律史解释的争论,都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关于法律性质问题的核心方面。此外,对于法律与道德的看法,蕴含于所有对于法律发展的解释之中。因此,法律与道德的争议在当代社会仍是需要人们去不断进行探索的,并在探索中对问题进一步深化了解,去发现一片法学的新大陆。但是法律与道德绝对是割舍不开的,在对社会行为进行分析时,在关注法律对人类行为的引导时,还是应该关注道德因素,倡导正义,这样才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法治社会构建相协调的。当然,这种程度的到达需以法律的完善、法制的进步为前提,因此仅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最后的呼吁:“所有社会科学必须携手合作,更为重要的,必须与法学携手。”结束全篇文章,作为一名法律人,任重而道远。Р 参考文献: Р [1]庞德著.陈林林译.法律与道德.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Р [2]高其才.法理学.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 Р [3]周旺生.西方法理学历史鸟瞰.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 Р [4]郑强.关于哈特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中外法学.1997. Р [5]张明新.“纯粹法学”述评及其对中国当代法治的启示.南京大学学报.2001. Р [6]张岸.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现代争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Р------------最新【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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