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和临时设施。Р18.2.3修缮所有损坏、消除所有的污迹、替换所有需要更换的材料。Р18.2.4在本工程全部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并上交所有施工技术资料后,甲方才能进行工程决算。Р第十九条:合同文件解释程序Р19.1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招标文件解释不清时,以本合同为准。)Р19.2投标须知及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业主下发的有关顺德公路的规定及验收标准,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Р第二十条:其他Р20.1乙方的澄清书及承诺作为合同附件同样有效,留存甲方。Р20.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协调处理好与工程所在地各有关部门之间关系。若发生违法、违纪Р、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Р20.3在合同期内,若业主发出的通知或要求与合同不符,以业主要求为准。Р20.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单位,并对上述文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Р20.5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报告、建议、指令等均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对方,对方接到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名和收到日期。Р20.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Р20.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完竣工决算手续、保修期满、质量保证金清算完后,本合同终止。Р20.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Р20.9合同份数及附件Р20.9.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Р20.9.2投标书、投标承诺书、全权代表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用同等效力。Р甲方: 乙方: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Р(或法人委托人) (或法人委托人)Р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