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武汉的城市管理和形象终将会跻身一线城市水平。Р(四)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立法工作Р当前,我市要大力宣传和运用《城市综合管理手册》,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同时要加紧出台《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规范城管执法的对象、程序、处罚标准等,增强可操作性。学习台湾做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被罚一次后不敢再犯。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建立不诚信市民档案,在就业、社保、贷款、纳税等方面进行严厉制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部门反馈和联动机制,由城管一线执法,以公安、法院作为城管执法的后盾,从而形成城管执法的整体合力。Р(五)坚持以区为主,发挥街道、社区作用Р城市综合管理要坚持以区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涉及城市综合管理的其他方面的问题一律由区政府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实行一家管、管到底。Р随着城市高速发展,街道、社区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街道、社区城市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和幸福感。加强街道、社区城管力度,实现问题发现在一线,调度在一线,解决在一线。Р(六)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Р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学习台湾的经验和做法,利用电视、报纸、公益性广告等媒体,针对市民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常见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举办各种形式的新闻宣传和主题活动,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和文明程度,强化市民的规则意识、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发动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建立举报和处罚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要真心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武汉实际,完善体制与机制、创新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探索走出具有武汉特色的城市综合管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