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二、谈判文件解释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文字、传真等,下同)向业主(或代理机构,下同)提出。第三部分投标保证金一、投标履约保证金1、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履约保证金,此投标履约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履约保证金只受理银行电汇且必须经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帐,拒绝个人或其它任何形式转帐或交纳现金,投标履约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投标,发包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而拒绝。4、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5、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再补足伍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一次性退还(无息)。6、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规定标准的80%计算并收取。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谈判承诺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四部分谈判定标一、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有关方面的技术经济专家以及发包人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并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以确定结果。二、谈判及评审1、谈判1.1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等内容进行多轮谈判,并形成谈判纪要文件。其中报价文件中的价格作为第一轮报价1.2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对用户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