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每季度对其所管理的业务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或专项督查,发观重大事故隐患或者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举报,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台帐。Р2、要监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停产停用。Р3、在收到恢复生产申请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Р(四)重大隐患督办制度Р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Р⑴上级领导提出的涉及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整改意见;Р⑵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提出的涉及项目经理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意Р见;Р⑶有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Р2、由公司负责给有关施工单位下达《整改指令》挂牌督办。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督办落实,确保在《整改指令》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生产。Р3、对因为整改工程投资特别巨大或整改工程特别重大和复杂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单位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间,要采用明确具体责任人严盯死守等非工程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按照《整改指令》进行整改的,要当作事故来对待,Р由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确保重#事故隐患及时得以整改。Р(五)法律责任?Р1、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车重,对主要负责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Р⑴未按照规定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的;Р⑵未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Р⑶未按照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的;Р⑷对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Р⑶未按照规定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