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取得环保、安全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和开展自动控制改造情况;按要求配备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情况;督促企业完善了生产、使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制度、仓库保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和应急演练,运输资质查验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均已按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并落实有人员跟踪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较为到位,自查和检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得到不断消除,本质安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安全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检查组严格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Р据统计,截止8月1日,市检查组共检查了31家(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隐患118处,现场整改2处,责令整改116处,限期整改24家,共发出现场检查记录或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至目前,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69处,整改完成率5Р9、5%。另外,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据统计,共检查了14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