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乘车守则Р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Р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Р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Р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Р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Р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Р7、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四、确定照管员职责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Р(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Р(二) 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Р(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Р(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Р(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