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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三级专科精神医院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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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诊断的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同质化服务。Р(二)根据现有医疗资源,按照精神科临床诊疗规范、精神疾病防治指南、临床路径,指导精神疾病的诊疗活动,规范地评估风险和疗效,规范书写医疗文件。Р(三)由高级职称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检查、药物治疗、MECT治疗等)计划或方案的适宜性,并记入病历。Р(四)用制度与程序管理院内、院外会诊,对急重症、疑难和合并有躯体疾病的患者实施多学科联合诊疗活动;有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与风险防范程序及相关培训教育。Р(五)根据患者病情及出院前状况,为患者制定出院后持续服务计划、提供规范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并与后续服务机构(如:下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康复机构等)建立联系及合作关系。Р(六)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切入点,对住院时间超过7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Р(七)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Р六.慢性(长期)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Р(一)科室和诊疗科目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并在医院规定的服务范围。Р(二)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师和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诊断的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同质化服务。Р(三)根据现有医疗资源,按照精神科临床诊疗规范、精神疾病防治指南、临床路径指导精神疾病的诊疗和康复活动,规范地评估风险和疗效,规范书写医疗文件。Р(四)进行康复治疗必要性的评价,并给予规范的指导;记录康复治疗过程,评估治疗效果。Р(五)向患者及其家属(监护人)充分说明康复计划,鼓励其主动参与康复治疗。Р(六)用制度与程序管理院内、院外会诊,对疑难或合并有躯体疾病的患者实施多学科联合诊疗活动;有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与风险防范程序及相关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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