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每个变电站(集控站)所使用的工作票应进行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一份工作票使用一个编号,各种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应分别编号,统一编为20XX年XXX号,如:2006年第一份工作票编号为2006001,将编号统一填写在每份工作票“编号”栏内。Р3.1.12 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生成方式及格式要求Р3.1.12.1 通过生产MIS系统工作票管理流程生成。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运行值班人员必须通过专用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工作票管理系统进行填票、签发和接收确认。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在许可人计算机收执的工作票上电子签名,将工作票打印后方可执行。Р3.1.12.2 无法通过生产MIS系统工作票管理流程生成时,应按照附录F中规定的格式,由计算机打印。工作票内凡是规定签名和时间的栏目必须手工填写,不得打印代替,手工填写部分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内容正确、清楚,不得涂改。Р3.1.12.3 票面格式:纸型(A4),边距(上下左右各2厘米),字体(标题:黑体3号;栏目标题、正文及其它:宋体小4号)。Р3.1.13 工作票和事故应急抢修单一式两份,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的电力电缆工作票应一式三份。Р3.1.14 变电站运行人员接到第一种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在工作票内填入收到时间并签名,如发现问题及时返回签发单位,重新填写或补充完善。Р3.1.15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变电站内工作)、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办理一律到工作现场。Р3.1.16 常规变电站(包括集控中心)第二种工作票的办理直接到工作现场。Р3.1.17 无人值班变电站使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需做安全措施者,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直接到工作现场;相关场所的工作,办理工作票许可、终结手续直接到集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