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和印章使用台账登记簿。Р六、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Р七、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政府采购人员岗位职责Р一、遵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Р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按新沂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选择正确的最适合的方式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工作。Р三、政府采购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由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科、设立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各科室向财务科报送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包括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等)。四、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严格按预算项目进行采购。各科室须提前15天向财务科报送政府采购申请报告,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填制政府采购申请表,负责向财政部门呈报。Р五、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避免专项专款专用资金挪作其他用途。Р六、如有特殊政府采购项目,对未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科室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采购计划,经局领导研究批准后,财务科方可办理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并落实资金来源。Р七、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事项。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