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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19KB

文档介绍
十条起重吊装违章行为处罚标准Р1、起重机无超高、力矩限制器,无准用证,处罚100元;Р2、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处罚100元;Р3、吊点设置不合理的,处罚100元;Р4、起重吊装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处罚100元;Р5、超载作业、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未试吊的,处罚100元;Р6、高处作业时,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装置的,处罚100元;Р7、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作业时不配安全带或安全带挂设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Р8、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处罚100元;Р9、地锚埋设、缆风绳安全系统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Р Р10、高处作业时,无人员专用斜道或爬梯的,处罚100元;Р11、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脚手板不满铺的,处罚100元;Р12、构件堆放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Р13、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的,处罚100元。Р第十一条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标准Р1、项目部会议,安排工作明确要求落实的会议精神,或指名要求哪个班组落实的事项,会上无异议,在要求的时间内未落实的,罚款100――200元,并要限时完成;Р2、各分项、分部工程、隐敝工程,工程完工后经劳务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表报项目部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施工方强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造成损失由劳务分包单位完全负责,并处每次200元罚款;Р3、工地出一次安全事故事故,查实一次罚1000元Р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被责令停工整改一次的,处罚500元;Р5、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落实,处罚100元;Р6、未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未抓好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处罚100元;Р7、现场未按目标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处罚200元。Р8、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未进行封闭管理,施工扰民受到通报处理的,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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