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信息公开”模块Р点击“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发布”按钮,填写发布起止时间。Р填写完成后,点击“发布”按钮,系统自动向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一条申请前公开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填报的10张表单内容和相应的PDF文件。Р信息公开期间排污单位不可以修改上述10张表单的内容,不可提交申请,但是依旧可以编辑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和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内容的信息。信息公开时间截止,用户可以再次编辑填报内容。Р信息公开期间用户可以撤销发布内容,系统留痕保存,用户可以再次提交发布内容。Р排污单位可以进入信息公开模块实时查看用户反馈意见。Р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除了可在本系统发布外,也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共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等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发布。Р第五步:Р许可申请模块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业务申请填报完成,申报信息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排污单位在提交申请页面,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请表。Р申请信息统一提交给企业所在区域市级环保部门(直辖市为区县环保部门),由市级环保部门(直辖市为区县环保部门)分发处理。Р第六步:企业可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随时查看业务办理的审核状态,系统也会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在“消息中心”栏目中发送信息通知。Р审核状态说明:Р未提交:已填写申请,但还未提交,可点击操作列的“继续申报”按钮完成业务申报。Р已提交等待受理: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提交成功,等待受理中。Р审批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批环节。Р审批通过: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审核通过,排污单位可在各地规定期限内去相关部门领取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正、副本。Р补件:排污单位业务办理资料不全,需补齐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Р不予受理:企业提交审批部门有误,审批部门打回不予受理。Р审批不通过:排污单位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