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本科及以下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贷款8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贷款12000元。在校期间国家承担利息,毕业后20年内还清。Р(八)地方财政资助Р1.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Р2.公办学校在职特困教师。Р3.当年考起本科院校的在西充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Р4.临时救助。Р 二、操作程序Р(一)学前教育“三儿”保教费资助、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职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申报及发放操作程序:每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后,学校根据县学生资助中心分配的名额开始启动资助学生(家长)申请、班级评议、学校评审、学校公示等工作;学校完成公示后,上报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后,将学前教育“三儿”保教费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免学费划拨到学校,其余资助金直接划拨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直接把资助金打入学生银行卡。Р (二)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办理程序: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网在线注册申请(申请书需加盖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公章),凭录取通知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即可办理。Р 三、强化监督检查Р(一)加强宣传,增强惠民政策透明度。为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县学生资助中心通过电视台、有线电视、教科网站等媒体就国家资助政策、办法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学校、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地方张贴宣传资料。Р (二)强化督查,规范申报发放程序。为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市资助中心每年都要对各类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学生资助中心每学期也要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员采取询问、走访、深入班级清点受助学生人数等形式,核对受助学生身份,检查操作程序,查看受助学生档案,对操作程序不规范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