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镇九年制学校Р学生餐厅操作间制作油烟机工程合同Р甲方:营盘镇九年制学校Р乙方:Р甲方为了全力做好九年制学校改造工作,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学生食堂的整改要求,达到美化校园之目的,确保学生餐厅的干净、整洁、卫生,拟为学生餐厅操作间两组灶台制作油烟机两组,经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此等工程达成如下协议:Р甲方要求:Р甲方将学生餐厅操作间两组灶台制作油烟机两组及为教师餐厅安装助流风机一个的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包工包料,承担技术施工。制作油烟机两套(各含助流风机一个),单价1500.00元/套;计3000.00元,为教师餐厅安装助流风机一个620.00元,工程总造价预计为3620.00元。工程保质期3年,3年内有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补修。工期5天(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7日),乙方在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等事项由乙方自己负责。Р乙方责任:Р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Р自己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Р付款办法: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凭正式票据,由甲方付给乙方总总工程款。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Р甲方: 2013年月日Р乙方: 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