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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偿服务推广激励方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5KB

文档介绍
Р10万Р超额利润Р1.5万Р奖励Р(1)超标,利润达到15%及以上Р(2)指标达标,利润达到15%及以上Р(3)指标及利润额达80%以上Р(4)指标及利润在60%--79%Р奖利润的15%Р奖利润的10%Р奖利润的5%Р不作处罚Р3.2万Р1.98万Р0.79万Р――Р处罚Р(5)指标及利润低于60%以下Р处罚物业公司Р1500元Р三、创收原则:Р1、开展的有偿服务经营内容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РA、必须在物业公司所在地的公司工商执照审批的经营范围内;РB、必须事先经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物业公司经办人发起→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意→财务审核→项目总经理审核→区域物业中心审核→区域总裁审批;РC、对于未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款项直接在收入总额中扣除;Р2、收费标准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合法),同时需经公司内部审批,审批流程同收费内容审批(合理),未合法、合理的款项直接在收入总额中扣除;Р四、享受计提有偿服务创收额的分配者:所有参与分配的物业公司员工。Р五、对物业公司指标达成计提的影响因素:Р1、因收费引起纠纷,造成有效投诉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经公司查实后,该一类费项收入额不计入有偿服务创收总额。Р2、因收费引起纠纷,造成负面影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该一类费项收入额不计入有偿服务创收总额。Р六、物业公司激励举措及目标达成计提后的内部分配原则:Р1、物业公司可结合项目实际,依据年初签订的指标定额,编制激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拓业务宣传渠道(平台)、推行员工推介奖励制度、业主推介Р奖励措施等。Р2、员工的分配可参考员工日常考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做到合理、公正;Р3、分配的人员包括本年度在物业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Р4、由物业公司提供分配方案,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报区域物业中心、行政中心及财务中心备案。Р Р编制:西部区域物业管理中心Р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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