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控烟活动管理、环境卫生和控烟健康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培训;负责控烟活动所需有关物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的配备和发放工作;负责单位有关控烟活动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Р股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组织落实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控烟咨询服务等工作。Р四、宣传教育,提高认识Р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执法者,必须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控烟或戒烟”的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技巧等,必须认识到“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必须认识到创建“无烟单位”的意义。通过知识讲座、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汇编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体职工及其家属宣传教育“吸烟有害健康”、“怎样控烟或戒烟”、“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等理念。Р五、制定制度,规范管理Р(一)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无烟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股室控烟小组负责中心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Р(二)各股室设有控烟监督员,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Р(三)在办公室、会议室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等标识,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Р(四)禁止在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Р六、具体措施Р(一)严禁在办公区域室内吸烟,一经发现,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50元,第三次100元,以后每次100元,累教不改者将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Р(二)严禁在外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吸烟,一经发现,第一次所内警告并罚款100元,第二次所内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第三次系统内通报批评并罚款300元,以此类推。Р(三)对于照相人员拍摄的照片含有香烟或者吸烟行为的,对拍摄人员每次处罚50元(取证除外)。Р(四)对于采纳了不符规范的照片的工作人员每次处罚50元。Р七、实施与解释Р本控烟实施方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本单位对上述条例拥有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