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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3 |  大小:120KB

文档介绍
停泊船舶,应按规定悬挂显示信号、灯号。白天应在各锚缆延伸方向舷外处悬挂红旗一面,夜间应显示红色环照灯一盏,以利过往船舶安全航行。Р2 应选择符合安全规定的锚地、水域、码头停泊,不得超宽、超长,有碍他船航行。Р3 拖轮停泊,应按海事部门规定,驾、机两部应留有主要船员在船,保证能随时动船。Р4 工程船舶停泊时,甲板、机舱应留有足够的船员在船,保证主机、辅机能随时启动,满足应急的需要。Р5 离开基地外出施工或航行中停泊的船舶,除按上述规定值班外,还应安排水手值安全班,昼夜巡逻检查船位、系泊(锚、链、缆)、照明、信号等情况;了解水位、气象变化情况。做好防浅、防冻、防洪、防潮、防风、防火、防盗和防止走锚等安全工作。Р6 在基地停泊或经海事部门同意停航的船舶,应按趸船管理办法执行。Р7 值安全班水手应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到值好安全班的各项工作。Р8 来访人员末经船长(驾长)准许,不得随意登船。Р9 停泊潮汐河段码头时,值班人员要了解涨落潮时间,及时调整缆绳。Р船员劳动纪律Р1 船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Р2 停泊时,驾、机两部领导应安排船员进行预防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工作时间外,应留有足够的人员值班,其余船员经部门领导同意才能离船。归船时不得迟到。Р3 船舶配合施工时,应服从施工现场统一安排,并按工地作息时间工作。不得以任何藉口问施工单位索取补贴、奖金、物资等。Р4 工作前三小时不准饮酒、严禁酗酒。Р5 不准带家属、小孩和亲友上船玩耍、住宿。Р6 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带铁钉鞋和打赤膊及穿短裤。Р7 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Р8 不得损坏和动用船上物料和器材设备,不得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Р9 未经船长同意,不得随意动用舢板(机动艇)或绕道行驶。Р10 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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