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外部关系进行协调;Р5.1.3负责解决所发生的土地暂用、青苗赔偿等费用;Р5.1.4维护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Р5.1.5协助乙方办理最终成果评审手续;Р5.1.6协助乙方办理最终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Р5.1.7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效齐全的资料及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资料,以资料提供齐全日起开始计时Р6个月;Р5.2乙方Р5.2.1《合同》签定生效后,及时派员到现场开展工作;Р5.2.2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调查、研究及评价工作,根据委托任务提出的技术要求的,按合同规定提交成果报告及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确保本合同成果通过专家组评审;Р5.2.3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成果资料应满足有关技术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Р5.2.4负责办理最终成果评审手续。Р5.2.5负责办理资源储量成果资料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Р第六条:违约责任Р6.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均有权向违约方收取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Р6.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拨付调查评估费用,每超过一天,应偿付调查评价费用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交成果报告,每超过一天应减收调查评价费的千分之一。Р6.3由于乙方原因,工作质量达不到该项目技术要求或不能通过评审而造成返工时,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Р第七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Р第八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Р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即行废止Р。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Р委托方: 承接方:Р 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Р经办人: 经办人:Р开户行: 开户行:Р帐号: 帐号:Р地址: 地址:Р邮编: 邮编:Р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