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承担责任,未能从根本上杜绝给自己谋利益,给村民办事的个人主义。三是工作缺乏创新。在创建过程中,创新观念意识不强,没把创新作为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的的有力抓手,导致在工作当中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星级化”创建工作。Р五、下一步打算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星级化”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针对今年创建过程中暴露的缺陷问题,进行整治完善。Р一、挖掘创新工作方法,在深入了解村情民意的基础上,发掘以服务群众为主的创新工作方法,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将“星级化”创建工作寓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中来,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Р二、将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结果和村干部报酬挂钩,明确标准,拉开差距,坚决防止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原则上2015年度6星级及以下的村队,村队“两委”正职年终不得评先选优,村队干部年底不得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8星级以上(含8星级)的村,村干部年终按星级数量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8星级及以上的村队,村队干部除按星级数量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和奖励工资外,村党支部书记还将作为评先选优、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首选推荐对象。Р三、评星实行动态管理,年底统一授星,每季度全乡开展一次“星级化”创建工作考核观摩会,由乡党委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星级划”创建工作考核打分、各村主体责任人讨论发言,做到取长补短,提升创建品质。对不符合创星硬性指标的予以摘星,两年内不授予相应星级。Р四、完善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主体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分为政治素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精神文明工作等指标分类考核,严防在第一期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对创建工作不重视、指导不力、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归口管理的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不解决,或在验收工作中不坚持标准,随意打分,随意授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