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Р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Р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Р6、消防保卫。Р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以防止火灾。Р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Р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Р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Р5、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以上工作,甲方兼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Р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本责任书自行失效。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工地代表(签字): 工地代表(签名):Р年月日年月日Р附件:“十不吊”规定Р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Р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Р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Р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Р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Р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Р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Р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Р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Р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