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运处置费后,甲方向乙方开据《收运单据》,乙方凭甲方开据的《收运单据》收运相应量煤渣。Р第四条乙方工作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Р乙方负责收集/处置煤渣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政策的要求。Р负责上门收集(运输)煤渣, 每周 1 次。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通知后一日内清理煤渣出厂。Р上车、卸货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自行配备所有收运煤渣相关工具,如铲车、抓斗等。Р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Р煤渣实际收运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确认, 并由甲方代表在收运单据上签字认可。乙方执单据一联作为付款依据。Р应做好收运记录, 如实填写收运单据。Р应按时、保质、保量作好煤渣收集运输工作, 运输中不滴漏, 避免二次污染。若因为作业时造成污染的, 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清理干净。Р自备煤渣收集容器,煤渣收集容器应便于收运车辆使用和计量。Р乙方指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如进入工厂,需佩戴好PPE(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睛)等。Р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人员自行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鞋。Р乙方车辆的车况无跑冒滴漏、厂内车速不超过15KM/H。Р在收集煤渣过程中如乙方造成甲方厂内设施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赔偿。Р乙方每年接受甲方厂区要求培训及年度审核一次等等。Р第五条违约责任Р任何一方违约, 应承担违约责任, 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伍佰元。Р第六条附则Р1.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 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Р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Р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甲方(盖章): 嘉吉烯王生物工程(湖北) 乙方(盖章): 鄂州市葛店镇大湾第一Р有限公司砖厂Р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传真: 传真: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