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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二)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分)(2)有明确的被告(2分)(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2分)Р(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事实上的依据(2分)Р六、案例题(14分)Р 张三与李四是同村邻居。1990年张三向人民法院起诉称:李四屋后现有10棵枣树,是生产队在1970年买来的树种并派人栽种的,应属于生产队所有,现被李四霸占,要求法院判决:李四将10棵枣树退还生产队,并将历年收获所得如数交给生产队。Р 法院经审查认为,张三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原告张三不予受理。并在通知中说明了不予受理的理由。Р请问:本案人民法院通知原告张三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原告张三仍坚持起诉怎么办?Р答:1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通知原告张三不予受理的做法是正确的。(3分)Р 2.理由(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三个条件,第一条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及受他保护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不具备这一因素,即为不合格的当事人,不能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3分)在本案中,张三不是7棵梨树的所有人,也不是生产队的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受到生产队的委托,因此,张三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2分)Р 理由(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3分)Р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原告坚持起诉,可以立案受理,经进一步查明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体现的精神实质是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指明了方向,概括地提出了要求,因此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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