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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细则SY6607-2011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3134KB

文档介绍
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准备进行材料质量、数量的检验,发包方项目部、材料部会同监理等相关人员与封存样品对比(按要求需经质监部门验收的,由发包方与质监部门共同验收,以质监部门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违约。若因施工中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承包方除需拆除重建达到质量合格并赔偿发包方所有损失外,且工期不予顺延。Р5.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的,每拖延一天承担合同金额 0.03 %的违约金。Р6.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拆除或重新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工期不予顺延。Р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单)报送发包方成本部,承包方逾期5天未提交结算资料时,发包方有权代替承包方办理结算,并由承包方承担结算总价款千分之五的编制管理费。Р若发包方审减值超过承包方结算报送值的5%,则发包方按超出部分的5%扣除承包方的结算价款。Р8.承包方承诺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违反此承诺,发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拖欠部分,并且承包方承担拖欠金额两倍的违约金。Р二.发包方责任:Р未按合同履行自己义务的,赔偿给承包方造成的实际损失。Р第八条:合同份数Р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方五份,承包方一份。Р第九条:合同生效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第十条:补充协议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Р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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