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消防法第十六条(三)规定如下:Р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Р(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Р(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Р(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Р(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Р(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Р(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Р(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Р消防及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Р项号Р检测场所Р收费标准Р1Р餐饮(酒店)、娱乐场所、市场Р2.5元/㎡Р2Р仓库、商店(场)、医疗机构、旅店业、办公场所、古建、公园、生产车间、高档住宅、加油站、加气站、车站Р2元/㎡Р3Р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其他Р1.5元/㎡Р4Р普通住宅、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福利企业Р1元/㎡Р5Р临时用电装置Р15元/KWР6Р只检测配电装置的Р100元/柜、箱Р说Р明Р1、收费按实际检测建筑面积计算;Р2、每次检测(按合同规定)收费金额低于500元时按500元收费;Р3、一年内整改后复检的。按30%收费。Р北京国泰瑞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Р联系人:莫东阳联系电话:1391108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