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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Р( )文保字〔〕第号Р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Р地址: 电话: Р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Р因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对你(单位)的下列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地点: 。Р登记保存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销毁或者转移下述物品。本机关将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Р编号Р类别Р名称Р单位Р数量Р备注Р执法人员签名:Р当事人签章: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Р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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