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在产业集中度较高的产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创业中心,分类建设实体化运营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试验研究、产品研制、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技术信息咨询等公共技术服务。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多方参与、整合共享”原则,在较为突出的优势领域集中人才、技术和实验条件等资源,建立创新能力强、运行机制灵活、能为产业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Р(三)八项政策Р1、完善土地政策。强调保障项目用地,并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引进战略性产业重点项目。优化预审程序,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进度,为建设用地生僻开辟“绿色通道”。Р2、完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列支5000万元,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贷款贴息、担保资本金和财政奖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间和和骨干企业发展。Р3、完善金融政策。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创新。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限;拓展融资渠道,推动银行、信托、担保、财务、融资租赁、创投等机构业务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继续实施Р“新三板”上市“361”行动计划。Р4、完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现行各项促进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Р5、完善科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