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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电梯保养合同模板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系电话: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Р 账号: 账号:Р 日期: 日期:Р电/扶梯维保守则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使用”规定,特指定以下守则:Р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第549号令,严格执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修、保养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持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资格认可证》,并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Р二、如果发现电梯维保单位为无维保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代签维保合同等违规行为,将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Р三、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549号令)的相关规定并做好如下工作:Р甲方:Р1、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Р2、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敷设备;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电梯施工自检记录;电梯运行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改造及重大维修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年度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并供乙方及监督检验人员查询。Р3、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相关人员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报检、电梯要是使用管理、培训考核、应急救援演习等制度。并严格执行。Р4、电梯停用1年以上时,应当在30日内到管理机构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Р乙方:Р1、每部电梯的维保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Р2、单位应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Р3、对维保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Р4、安排维保人员配合检验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Р5、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即使告知甲方;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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