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清算与退回业务是否及时、准确、合规;所报送资料是否真实、及时和完整。Р(十)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Р责任部门:外汇管理股Р检查对象:农业银行ⅩⅩ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ⅩⅩ市支行Р检查时间:6月—9月Р检查内容:金融机构办理收、结汇业务的合规性;办理售付汇业务的合规性;检查境内外汇划转的合规性等。Р(十一)银行结售汇统计申报核查Р责任部门:外汇管理股Р检查对象:外汇指定银行Р检查时间:全年Р检查内容:银行结售汇统计申报情况,统计的正确性。Р(十二)国际收支申报现场核查Р责任部门:外汇管理股Р检查对象:外汇指定银行Р检查时间:全年Р检查内容:统计表录入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日结单录入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规定的限制解付期限内有无涉外收入进账;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间接申报中一些特殊申报的执行情况。Р三、工作要求Р(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行政执法工作是加强金融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人民银行各项职能顺利履行的重要保障。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研究、部署、落实;要增强主动意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制度、机制、人员等方面向行政执法工作倾斜,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为有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创造必要的条件。Р(二)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执法责任部门要统筹处理号执法检查与日常业务之间以及各执法检查项目之间的关系,保证执法检查的人员、时间和精力,要按照计划安排,落实执法检查任务,对检查对象、时间有重叠的项目,统一安排。Р(三)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各股室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人民银行规章制度要求,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人员要遵守执法纪律和廉政规定,文明执法,严格保守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行政执法工作秘密,严禁违规取证、粗暴执法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增强金融违法案件处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法、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