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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保险法包过笔记自考考前押题试题答案重点考点知识点梳理复习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108KB

文档介绍
担的办法,达到抗灾害的目的。(6)中和危险,指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予以平均的危险处理方法,属于运用折衷思想降低较大损失的一种化解危险的技术手段,可以一定程度上达到危险的处置。(7)分散危险,指将危险单位集中而形成较大的危险,经由分解手段分散于若干小的危险单位中,达到保障整体利益的效果。(8)转移危险,指将具有危险较高的行为或标的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以一定转让或委托方式交由其他管理或处置,用以达到化解危险的。Р2.试述保险的资金公益性特征。答:这里的公益性特指保险团体形成的补偿用途的基金,是为了全体保险团体成员利益而存在,不再单纯地考虑其私人归属问题,而不是说基金具有公共福利性质不能运用于经营性的目的。理解这一特征,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人手:(1)保险人的身份是公益财产的合法管理人,他只能依照章程与合同规定的用途去支配与使用资金。(2)公益性的保险基金是为对抗灾害积累而成,应当重视安全性,为将来补偿时对抗通货膨胀压力,必须保持其实际购买力与动态价值。(3)保险人为了保险团体成员整体利益,一般无权减负保险费,也无权拒收不附加任何条件替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4)投保人于财产保险场合,已交付的保险费,不会因自身财产未发生事故而于合同期限届满时要求返还,公益性决定了保险费具有双重功能,即要换得保险人对于投保人个人保险标的的风险的赔偿的承诺,同时也承担不出险时为保险团体其他成员分担的义务,故保险与储蓄之间有严格界限。(5)保险资金积累中包含了国家优惠法律提供的强大吸引力(主要指保险投资性收益得享受税收减免方面的照顾),因此,保险资金在投资于资本市场时,要服从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国家有关投资方向上的指导性意见。(6)保险公司为了经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支持对于防灾救灾有重要价值的科学研究,设备研制、事故发生规律研究,以及对于被保险财产更加安全的资金投入,也客观上具有公益性质,应当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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