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或法律补偿费,甲方不负责任。乙方应使甲方免遭此类损失或补偿费,免遭一切此方面或与此相关的索赔、索要、诉讼、成本、款项和费用;Р16、2、3乙方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对于偿付上述本工程的所有雇员及其他人员的损失或补偿费,乙方负完全责任。在乙方雇员的任何人员为本工程工作的整段时间内,乙方应延续此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通用期间,应妥善保此保单及保险收款收据;Р16、2、4乙方应在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Р第十七条:退场Р17、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组织施工,如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加快施工进度,乙方应无条件地采取各种措施在10日内赶上甲方的进度计划的要求;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Р17、2在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解除或本工程完工或甲、乙双方未能就本承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后,乙方在竣工后10日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这也是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的先决条件,乙方在退场过程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Р第十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及监理公司的相关要求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样具有同等效力。Р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Р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有关部门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Р第二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结束及结算完尾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Р第二十一条:合同份额Р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Р工程发承人:(公章) 工程承包人:(公章)Р住所: 住所: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Р电话: 电话:Р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