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赔偿甲方因Р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Р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额10%的逾期违约金。Р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Р第十一条附则Р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Р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Р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Р Р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总包方与建设方所产生的一切事情皆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及履行;Р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等乙方应按建设方要求的标准、清单使用;Р3.合同如有涉及本工程中未体现部分,双方参照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执行;Р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Р一、合同附件:Р Р1.工程预算书; 公司厂区部分投标报价文件、材料设备清单;Р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Р总包方:Р Р乙方:Р Р年月日:РР看了监控工程分包合同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