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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电梯五方通话要求及验收规范使用规范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1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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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以上的;Р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Р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Р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Р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Р 第六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Р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Р 第六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Р 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Р 第六十七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Р 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Р 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Р 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Р 第六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Р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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