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借鉴我国小城镇城市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非农业区内的建设应由各省市政府统一规划,控制非农业区的规模。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用全新的方式建设非农业区。引导资金投向,合理吸收各项建设资金,把非农业区基础设施变为商品,使其一开始便进入良性循环。 3.5 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Р 近年来,长江上游重点水土流失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在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已经开始作了可贵的探索,并建立了一批农产品商品基地。大规模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是产业化龙形链条上的第一个环节。但是, 有了条件较好的生产基地,不一定就能生产出农副产品来,更不会就一定能形成Р 产业化链条。在农业产业化这个链条上,有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销售市场这样三个环节。龙头企业居中而立,它一头连结生产基地(生产基地连接千家万户) ,一头连接销售市场。可以说,农业产业化能否形成,最重要的因素是看有没有龙头企业。由于私营个体经济个头小,国有、集体企业效益差,就无人来作产业化链条上的龙头。在长江上游重点水土流失地区,收购销售农副产品的企业不少,但严格衡量,整个区内没有一个称得上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上的龙头企业。这是因为:有规模成气候的官办公司没有以经济合同的方式与农户签订农副产品的购销合同,没有与农户结成效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在民间,虽然也有一些由农民自己办的农副产品收购、贩运企业与农户间以合同的方式结成了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但是,由于民间企业的规模很小,形成的链条只像一条小蛇而不像龙,所以,这些小规模的企业至多只能称其为"蛇头"而不是"龙头"。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区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重点培植扶持一些龙头企业。改变过去单纯由政府规划并组织实施基地建设的做法,实行在政府统一规划下,由龙头企业去组织实施基地建设,去拓展市场。在这样一批龙头企业的带动下,长江上游水土流失区农业产业化在近两三年内可望取得较大的发展。 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