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的问题建档造册并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士指导工作。Р3、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Р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Р4、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Р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开展排查整治,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移送相关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Р 五、工作要求Р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Р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Р各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Р 3、广泛宣传,全民参与。Р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杜绝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员工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Р 4、强化考核,确保成效Р 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相结合,强化对电气火灾治理的考核考评,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Р Р 清河县中心医院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