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群众向县城和工业园、集镇、中心村转移,不断积累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再逐步扩大搬迁范围,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形成以点带面、以部分带整体的全面发展态势。Р 3、要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原则。移民扶贫整体搬迁的目的是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解决三农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而不是一阵风、搞运动,更不是赶农民进城。我们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大力发挥乡村的主体作用。要做到工作人员上门到户,把政策宣传透,把疑惑解释清,把方法操作好,让群众算好明白账,能够走出去,敢于变市民。在整个操作过程中,要大力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和利益的杠杆作用,通过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来推动群众搬迁。要把搬迁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给老百姓宣传好、讲清楚、说明白,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强迫农民搬迁,确保工作不出现偏差,防止好事变成坏事。Р 4、要坚持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原则。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三农投入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整合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发改、交通、国土、建设、规划、房管、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文广、电力等项目资金,实行资金捆绑、统一安排、统一使用,解决项目资金多头管理、使用分散、优势不集中、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类涉农资金的规模效应和利用效益。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充分整合项目资金、广泛筹措社会资金,鼓励农民自行筹资,为移民扶贫整体搬迁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Р 5、要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原则。移民扶贫整体搬迁涉及到成千上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大量惠农资金,涉及到县委、县政府的公信力,做好这项惠民实事,必须做到一碗水端平,实行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全程参与,防止出现违纪违规现象。要建立健全移民扶贫整体搬迁考核机制和工作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跟踪调度、动态检查和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快速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