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名单Р家庭成员Р关系Р姓名Р身份信息Р购房人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本市居民□市外居民Р证件名称Р证件号Р购房人Р申报承诺Р本人已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Р本人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拥有商品住房 套,本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与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共有商品住房 套;本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 套。Р本人承诺:所购房屋符合限购规定,已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商品住房及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情况。如违反限购规定,或有不实申报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Р本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查询《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是□;否□)。Р 购房人: 年月日Р房地产Р开发企业Р承诺Р1、已按照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的规定,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并进行有关事项询问,符合住房限购规定。Р2、如违反限购规定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不追究购房人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Р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Р备注Р1、本表须提交两份给房管部门:一份提交房管所(局)查询窗口,一份提交房管所(局)备案业务登记窗口。Р2、申请《东莞市购房人家庭商品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时,应提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对后的居民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复印件(未成年人购房还需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