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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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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Р 工伤认定编号: Р职工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Р根据《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确认该职工停工留薪期为,自事故之日起至年月日止。Р工伤职工伤情尚未稳定,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Р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书面申请7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停工留薪期即满,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确认需要继续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Р 工伤职工签字: 用人单位印章:Р Р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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