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转移安置人口10万以上,20万人以下Р B.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Р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3万间以下;Р 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者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0%以上,或50万人以上。Р (2)其它突发事件造成较多人员伤亡,需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级别响应。Р (3)市政府决定启动本级别响应的其它情况。Р (二)在市政府启动各个响应级别期间中心的响应措施:Р 1、本中心应急办公室安排好人员值班;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时刻保持通讯通畅,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Р 2、领导参与应急值班,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Р 3、各应急专业组要准备好各自需要的应急物资,如车辆、汽油、消杀器械药品、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饮用水、各种记录表格等,处于待命状态。Р 4、实行严格的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疫情监测日报表,记录灾区的疫病情况、医疗救治情况和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如有重大疾病、疫病情况,随时上报。Р 七、灾情处置Р 灾情发生后,在市卫计局局和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本中心Р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各应急专业组深入灾区第一线,调查、核实疫情,指导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Р (一) 灾区监测与评估:对因灾害造成的水质恶化、食物污染等情况,本中心要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疾病疫病监测,水质检测,作出卫生学评估,并提出针对性措施。Р (二) 灾区消杀灭:针对灾区卫生状况的恶化程度和病媒生物种群、数量、分布的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消毒、杀虫措施,控制疫病的流行。Р (三)健康宣教:对受灾群众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报等形式,对灾区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学习,提高灾区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Р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O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