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决策制度的健全要严格按照十七大报告要求的那样来进行,普通党员的主体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体现,普通党员也才能对党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党员干部在用好权的同时,也从普通党员那里汲取了营养,二者在决策环节形成了和谐共处的局面,有利于进一步增进党内和谐。Р (四)、在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中增进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关系和谐Р 普通党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口头上,应当体现在监督的实效上。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措施。但是如何提高普通党员对党员干部监督的实效性,超越以权利制约监督权力的软弱性,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是个有效的办法。普通党员选举出自己的代表,通过自己的代表在任期内的职责权限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同时也要加强纪委的监督,可以探索把纪委的地位提高到与同级党委平行。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党内监督只有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才能体现出监督的实效性,也才能在党内形成正确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党内形成正确的权力观、效绩观,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也才能"各得其所"、各担其职,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之间才能和谐相处,团结一致。Р 余论:尽管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之间的关系远不止以上几种,笔者只是基于党内民主的视角来分析。近些年来,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的分化加剧,部分学者认为党内也出现了分化,甚至出现了"既得利益集团",尽管这种提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它透露给我们的信息就是少数党员干部偏离了权力的正常运行轨道,他们的身份越来越远离普通党员,使得他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不和谐音符,给党内和谐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出路在于重视这一变化和分析、解决由这个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具有这样的精神,才能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