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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豆油、棕榈油仓单串换协议参考文本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Р电话: 传真:Р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胶合板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Р一、仓单串换内容:Р甲方将其所持有的手豆油标准厂库仓单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机构,由乙方将厂库开具的手豆油标准仓单提供给甲方。Р二、仓单串换费用:Р(一)单价:串出厂库升贴水元/吨—串入厂库升贴水元/吨+现货价差元/吨+厂库生产计划调整费元/吨,共计元/吨。Р(二)数量: 吨。Р(三)总价: 元,大写: 元整。Р三、费用承担Р甲方将豆油仓单转让给乙方同时,结清仓储费用且此后不再支付仓储费用,之后产生的仓储费由乙方支付。Р四、付款方式及期限Р甲方须在签订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串换费用并完成仓单转让,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注册(串入) 库的豆油标准仓单。Р五、违约责任:Р签署串换协议后,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协议约定支付串换费用等)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且本协议未规定违约后果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该商品最近已交割月份交割结算价×协议中的仓单串换数量×10%。Р六、争议解决:Р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如协商不成则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七、合同生效条款: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 乙方:Р地址: 地址: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Р(盖章) (盖章)?Р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Р开户行帐号: 开户行帐号:Р二○一年月日二○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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