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能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学法知法、依法办事、执法为民、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自觉地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转化成为群众谋利益的具体能力,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遇事守法,办事依法的良好习惯。积极参加各类普法教育活动,并定期带领人大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法,增强人大机关人员法律意识。积极推动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发展经济、管理社会,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督促各单位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谋事、治事,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Р Р 五、述廉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Р 廉洁从政是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们群众评价党员干部的最低标准。本人始终从自身做起,严谨自律,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克勤克俭,不铺张、浪费,坚决抵制用公款大吃大喝等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我认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仅要干事,而且要干净,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我从乡镇到县区,从基层到机关,一直律己比较严格,办事比较谨慎。到人大工作后,仍然不忘从严要求自己,仍然不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在处理与同事和有关客商的关系上我非常慎重,坚决拒收礼金和贵重礼品。对党和群众赋予的权力,我始终做到正确看待、正确行使,始终以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以法纪法规约束自己,以群众利益衡量自己,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始终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区委相关实施意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同时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做到慎独、慎微、自励、自省。始终诚心诚意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从政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公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