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未施基肥的苗木稍快,苗木总体生长较均匀,因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采用磷肥作为基肥,育苗前施用基肥。Р另从试验观察结果可知,第一批萌芽多数细、弱且生长缓慢,扦插4个月后,有32.2%的穗条仍未抽稍,部分穗条发黄难以抽稍,总体上第一批萌芽生长十分不均匀。第三批穗条扦插4个月后,94.4%的穗条均已抽稍,生长良好,苗相整齐。因此,母株栽植后,建议进行2-3次除萌处理,将第一、第二批萌条去除,若第三批萌条仍较细弱,建议去除,若第三批萌条较健壮,则可开始采穗扦插,总体视情况而定。Р5.5 苗木出圃Р 结合实际扦插育苗试验结果和生产管理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明确苗木培育期限为10-12个月。根据近年来在杉木扦插苗木培育方面的调查结果,并结合了我区使用扦插苗造林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苗木分级标准,尽可能保障造林成活率。此外也对苗木检疫、检验以及包装和运输作出了规范。Р5.6技术档案建立Р苗木培育技术档案包括容器育苗技术、苗期管理、各项作业的用工量和物料消耗等,便于对苗圃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附录A、B、C规范了杉木扦插育苗档案的相关表格。Р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Р 本技术规程的编制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与这些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矛盾,协调一致。Р7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发布的建议Р建议本技术规程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Р8 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Р广西是我国杉木中心产区之一。规范我区杉木良种壮苗培育,尤其是无性苗木培育的技术,提高苗圃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苗木质量,以保障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杉木速生丰产林建设对良种苗木的需求,任务紧迫而艰巨。在本技术规程获准颁布实施以后,有必要通过技术培训、宣传和示范等措施,在我区各杉木产区大力推广和贯彻实施本标准,以促进全区杉木良种壮苗培育工作取得更大成效。Р《杉木扦插育苗技术规程》编制小组Р 二O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