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准入制度Р 为了能够更好地为特殊人群服务,根据国家最近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制定了相应条例。Р 一、目的Р 条例规定视力不便的顾客,在不允许带宠物入内的情况下,可以携带导盲犬到我行办理业务,我行工作人员也会按照有关规定为视力不便的顾客提供无障碍服务。Р 二、满足条件Р 出于其他顾客安全角度考虑,视力不便的顾客携带导盲犬到我行办理业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Р 1、必须是视力障碍的顾客才能携带导盲犬到我行办理业务。Р 2、需同时出示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导盲犬证。Р 如遇特殊事件,我行工作人员会立即向相关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Р 出于国家对导盲犬有严格定义、训练和管理,因此,不具备导盲犬的合法身份证件,不可携带导盲犬到我行办理业务。Р 三、工作人员职责Р 1、要主动询问顾客是否有上述导盲犬合法证件。Р 2、要仔细核查证件。Р 3、要帮助顾客共同对导盲犬做好约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