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17-2007)8.1.3中的脱机保管要求;若因存放环境的变化或人为因素而导致数字城建档案载体和装具损毁或丢失,由保管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4.6 保管方应对所保存的数字城建档案信息有安全保护和保密的义务,未经存放方法人代表签字许可,不得擅自利用、修改,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违者承担数字城建档案信息外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4.7 存放方授权代表持有存放方法人代表签字的公函,可使用、更新所存放的数字城建档案载体。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解除5.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5.2 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3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协议,但需提前一年向对方提出;协议解除后,保管方应妥善做好数字城建档案载体的移交工作。5.4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均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第六条 其他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同时,报送双方省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一份备案。6.2 未经对方法人代表签字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6.3 本协议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时,应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E-MAIL: E-MAIL: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