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Р十、违约责任Р1、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未能按期完成设备的调试工作,每逾期1天按合同价格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可解除合同或退货,乙方除应双倍返还定金,等额返还甲方支付的设备款外,还需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Р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光亮工程正常,若因乙方设备或材料本身的原因造成无法亮化,甲方必须通知乙方进行工程检测及维护。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超过两小时以上未安排工程人员到场检测维护,则每发生一次罚款乙方两仟元整。Р3、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责任:逾期超过30天,每逾期1天按合同价格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Р4、由乙方责任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竣工资料等问题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要求及时修复至合格。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停工,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Р5、施工完毕,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甲方7天内须安排有关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如逾期不理,则视为甲方默认工程施工合格。Р十一、争议的解决Р执行本合同发生分歧和纠纷,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可续签补充合同,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十二、无效合同Р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过错方承担。Р十三、合同生效Р合同订立时间: Р合同订立地点: 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Р十四、其他:因乙方违约甲方以法律诉讼方式追究其责任;Р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Р十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Р地址: 地址:Р 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电话: 电话:Р传真: 传真: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Р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