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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栏杆制作安装合同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发包人将在质保金结算中直接扣除该保证金。Р 3.5、如果遇承包人质量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承包人须承担使用单位/业主因此提出的赔偿责任。Р 3.6、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当遇到紧急抢修,发包人有权先安排第三方维修,事后再通知承包Р 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Р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公司、使用单位/业主验收。Р 3.8、因承包人的质量问题、维修行为引起使用人投诉索赔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Р 3.9、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应主动与发包人建立正常联络,定期进行质量回访。Р 3.10、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送达、书面通知传真、电话通知、短信息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等。Р 3.11、承包人变更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时应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当发包人按本保修书约定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承包人时,视同承包人放弃维修的义务,发包人人有权安排第三方实施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Р 3.12、所有上述条款涉及到承包人责任扣罚的各类、各项费用,发包人将在质量保修金中直接予以扣除,承包人自行支付的除外;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追加支付给发包人。Р 3.13、当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质量保修工作存在不到位或推诿扯皮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2%追加扣留质量保修金。Р 四、质量保修金的计算Р 本工程约定的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5 %;质保期到后,保修金不计取利息。Р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Р 质量保修期满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30日内退还保修金余额。如有质量问题,按本合同其他约定处理。质量保修金余额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严将格按照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Р 以下空白无内容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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