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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64KB

文档介绍
学改革成绩明显,加 1 分Р扣 2 分Р4.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扣 1 分。Р5.拒绝参加按规定要求开展的教科研活动,扣 1 分Р一级指标Р二级指标Р评价标准Р加减分值Р 观测项目Р加分或扣分数Р自评加分或扣分依据Р其他加分项Р1.获得国家、省(市、区)、地市、县级党委、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每项加 2.5、2、Р1.5、1 分,获校级优秀班主任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加 0.5 分。Р2.获得国家、省(市、区)、地市、县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科研奖励或教学奖励的,分别每项加 2.5、2、Р1.5、1 分,校级奖励的,加 0.5 分。Р(不超过 10 分)Р3.获得国家、省(市、区)、地市、县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科研或教研课题立项的,分别每项加 2.5、2、Р1.5、1 分,校级奖励的,加 0.5 分。Р4.指导学生课外活动获得国家、省(市、区)、地市、县级党委、政府部门奖励的,分别每项加 2.5、2、Р1.5、1 分,校级奖励的,加 0.5 分。Р(自评总分计算方式:60+加分-扣分=总分)Р合计总分Р学科组(或年Р同一学科组或者年级组的同事相互评分,根据所有同事评分的平均值,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加 2 分,80~89 分的加 1 分,70~79 分的加 0 分,Р级组)同行民Р70 分以下扣 1 分。Р主评议Р该同志的民主评议得分为?分,可加?分。Р学校师德考核Р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根据教师的综合表现情况,可给予教师加分(加分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总数 10%)或扣分,加分或扣分一般在 10 分以内。根据Р该同志的表现,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决定加(扣)分?分。Р小组综合评定Р个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分?分。Р(计算公式为:总分=自评总分+同行评议加分+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加分或扣分)Р学校意见Р根据评分结果,学校确定该同志本学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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